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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成語大師用戶協(xié)議
摘要:
關鍵詞:
1.導言
歡迎用戶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
請用戶知悉,用戶在接受“天才成語大師”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會針對本軟件提供的服務產生任何消費行為。
“ 天才成語大師 ”軟件及相關服務,系指廣州高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并運營的、標注名稱為“ 天才成語大師”的客戶端應用程序(同時含其簡化版等不同版本)以及公司官方網站,向用戶提供的產品與服務。
《天才成語大師服務協(xié)議》(以下稱“本協(xié)議”)是用戶與公司就用戶下載、安裝、注冊、登錄、使用(以下統(tǒng)稱“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并獲得“天才成語大師”軟件提供的相關服務所訂立的協(xié)議。 為了更好地為用戶提供服務,請用戶在開始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 ”軟件及相關服務之前,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協(xié)議,尤其應充分閱讀本協(xié)議加粗字體等提示性條款,特別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服務內容條款、法律使用和爭議解決條款等。如用戶未滿18周歲,應在法定監(jiān)護人陪同下自習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協(xié)議,并征得監(jiān)護人的同意后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用戶在充分閱讀、理解、知曉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同意遵循本協(xié)議后方可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如用戶在閱讀本協(xié)議內容過程中,不同意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約定之內容,請勿進行任何點擊操作,且將無權注冊、登錄或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基于本協(xié)議提供的任何服務。用戶注冊、登錄“天才成語大師”軟件的,本協(xié)議立即生效。
公司在平臺、公司網站公布的其他規(guī)則、使用說明等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協(xié)議一旦發(fā)生變更,不另行對用戶進行個別通知。您若不同意對服務條款的變更,您應停止使用或主動取消相關服務,否則,您的任何對相關服務的登錄、查看等行為將被視為您對相關變更條款的理解和接受。開發(fā)者和用戶同意、理解并遵循以下條款,該部分條款不僅適用于“天才成語大師”服務,若開發(fā)者的其他相關服務涉及類似、相關情形的,也同時適用,均有約束力。
如對本協(xié)議內容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用戶可通過登錄“天才成語大師”客戶端內的“意見反饋”聯(lián)系我們。
如果用戶在使用本應用程序的過程中,有任何疑問需要反饋的,請直接在應用設置頁面,點“意見反饋”聯(lián)系我們,如果用戶未與我們的產品客服溝通而直接尋求第三方幫助的,請諒解我們將無法第一時間為用戶解決問題。
2.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
2.1 用戶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可以通過預裝、公司已授權的第三方或訪問天才成語大師網站等官方渠道獲取“天才成語大師客戶端應用程序 。 若用戶并非從以上渠道獲取軟件的,公司無法保證該版本的“天才成語大師”軟件能夠正常使用。若用戶因此導致任何問題與法律后果或遭受損失的,由用戶自行承擔。
2.2 公司可能為不同的終端設備開發(fā)了相應的“天才成語大師”應用程序軟件版本,用戶應當根據實際設備狀況獲取、下載、安裝合適的版本。如果您不再需要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可以自行卸載。
2.3 為更好的提升用戶體驗及服務,保證“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安全,公司有權不定期提供“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更新或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軟件修改、升級、功能強化或刪減、開發(fā)新服務、軟件替換等),公司將在可行情況下以適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統(tǒng)提示、公告、站內信等)提示用戶,用戶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是否更新相應版本;如用戶選擇不作更新,“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部分功能將受到限制或不能正常使用,如因此給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用戶自行承擔。
2.4 用戶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服務的過程中不得未經公司許可以任何方式錄制并向他人傳播“天才成語大師”服務內容,包括不得利用任何第三方軟件進行網絡傳播等。 除非得到公司明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進行包括但不限于改編、復制、傳播、垂直搜索、鏡像或交易等未經授權的訪問或使用。 如因用戶違規(guī)操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用戶承擔責任。
2.5 用戶理解,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需自行準備與軟件及相關服務有關的終端設備(如手機、電腦等),一旦用戶在終端設備中打開“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即視為用戶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為充分實現“天才成語大師”的全部功能,用戶可能需要將終端設備聯(lián)網,并自行承擔所需要的費用(如流量費、上網費等)。
2.6 用戶享有不可轉讓的、非獨占地和非商業(yè)地合法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權利。 本協(xié)議未明示授權的其他一切權利仍由公司保留,須另行獲得公司的書面許可用戶方可享有該等權利,同時如公司未行使任何該等權利,并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2.7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中包含公司以各種合法依約方式獲取的信息或信息內容鏈接,同時也包括公司和/或其關聯(lián)方合法運營的其他單項服務。用戶可以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中開始和使用上述單項服務。某些單項服務可能需要用戶同時接受就此特別指定的協(xié)議或者其他約束用戶與該單項服務提供者之間的規(guī)則,必要時在用戶計劃使用前述單項服務時以醒目的方式向用戶提供這些協(xié)議、規(guī)則,供用戶查閱與同意。一旦用戶開始使用上述服務,則視為用戶理解并接受有關單項服務的相關協(xié)議、規(guī)則的約束。如未標明使用期限,或未標明使用期限為“永久”、“無限期”或“無限制”的,則這些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期限為用戶自開始使用該產品或服務至該產品或服務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中下線之日為止。
2.8 如用戶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中使用第三方提供的軟件或相關服務時,除遵守本協(xié)議及平臺相關規(guī)則外,還需要同意并遵守第三方協(xié)議、用戶信息及相關規(guī)則。如因第三方軟件及相關服務產生的爭議、損失或損害,由用戶與第三方自行解決,公司并不就此而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3. 注冊及賬號安全
3.1用戶無需注冊即可瀏覽本APP的信息。但根據有關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您需要在本APP注冊一個賬號才可以使用我們的更多服務。
3.2您可以在本APP注冊賬號,在您符合賬號使用規(guī)則的前提下,您將獲得該賬號的使用權,成為本APP的注冊用戶。如您使用我們許可的第三方登錄方式(如微信等賬號授權)進行登錄,我們將根據第三方應用的運營方及您的共同授權,獲得您授權公開的信息和資料,該等公開信息范圍以您向第三方應用的授權范圍為準,我們將根據您授權公開的第三方賬號的信息為您注冊一個與該第三方賬號對應的您在本APP的賬號。
特別提示:成功在本APP注冊賬號的前提是您同意本用戶協(xié)議。如您已經成功在本APP注冊賬號,則視為您已經同意本用戶協(xié)議、附屬協(xié)議及服務準則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服務規(guī)則等。
在本APP停止運營或者您的使用行為嚴重違反本用戶協(xié)議、服務準則及附屬規(guī)則等或者存在危及公共安全、影響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違反《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為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所必需,則我們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業(yè)務規(guī)范收回您在本APP的賬號。
3.3您在本APP的賬號是我們識別用戶并向您提供服務的依據,且是用來識別您作為使用者的唯一標識。用戶注冊后,對自身賬號和密碼下發(fā)生的所有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您在使用我們服務期間應負責維護您的賬號的保密性并限制第三方使用/訪問您的計算機或移動設備,并確保您的登錄密碼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非技術原因而是由于您未妥善保管登錄密碼導致您的賬號被盜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擔,與我們無關。
我們禁止用戶有償或無償轉讓賬號,如您違反該規(guī)定,則因此產生的賬號被收回、注銷或者因第三方違規(guī)使用您的賬號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如果您未滿14周歲,您只能在征得監(jiān)護人的同意和監(jiān)護下使用服務,且您及您的監(jiān)護人應根據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如您隱瞞真實年齡未經監(jiān)護人許可通過欺詐方式在本APP注冊賬號,則我們有權隨時收回您的賬號,賬號被收回的法律風險和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3.4在本APP注冊賬號之后,您可以通過參加本APP內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答題(如有)、看視頻(如有)等,下同)獲取一定的免費贈與獎勵(包括但不限于紅包激勵/獎勵等,下同)。請注意:除非本APP其他規(guī)則有規(guī)定外,您在本APP中獲得的積分將會在您連續(xù)30天未登錄且未領取過積分時失效,失效積分將會被從您的賬戶中扣除,賬戶將被清零。
4.用戶個人信息保護
公司與用戶一同致力于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公司的基本原則之一,在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過程中,用戶可能需要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的姓名、電話號碼、位置信息、設備信息等),以便公司向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和相應的技術支持。公司將依法保護用戶瀏覽、修改、刪除相關個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權的權利,并將運用加密技術、匿名化處理等其他與“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相匹配的技術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更多關于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請參看《 天才成語大師隱私政策》。
用戶充分理解并同意:若用戶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服務中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各類財產帳戶、銀行卡、信用卡及對應密碼等重要資料和信息,因此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將由用戶自行承擔。
5. 用戶行為規(guī)范
5.1 用戶行為要求
用戶應對用戶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行為負責,除非法律允許或者經公司事先書面許可,用戶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服務過程中有如下行為的,“天才成語大師”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依據本協(xié)議及相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您作出暫時或永久性的禁止登錄、刪除賬號及相關數據、刪除相關信息等處理措施,情節(jié)嚴重的將移交有關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您的刑事責任。
5.1.1 用戶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不得具有下列行為:
(1)使用未經公司授權或許可的任何插件、外掛、系統(tǒng)或第三方工具對“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正常運行進行干擾、破壞、修改或施加其他影響。
(2)利用“天才成語大師”及服務發(fā)表、傳送、傳播、儲存侵害他人知識產權、商業(yè)機密權、肖像權、隱私等合法權利的內容。
(3)進行任何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經許可的數據或進入未經許可的服務器/帳戶;未經允許進入公眾網絡或者他人終端系統(tǒng)并刪除、修改、增加存儲信息;未經許可企圖探查、掃描、測試本“軟件”系統(tǒng)或網絡的弱點或其它實施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企圖干涉、破壞本“軟件”系統(tǒng)或網站的正常運行,故意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干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的行為;偽造數據包名稱或部分名稱。
(4)進行任何破壞“天才成語大師”服務公平性或者其他影響正常秩序的行為,如主動或被動刷分、合伙作弊、使用外掛或者其他的作弊軟件、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等)來獲得不正當的非法利益,或者利用互聯(lián)網或其他方式將外掛、作弊軟件、BUG公之于眾。
(5)冒充“天才成語大師”、應用管理員或論壇管理員、版主發(fā)布任何詐騙或虛假信息。
(6)各種非法外掛行為。
(7)私自進行賬號交易。
(8)利用線上系統(tǒng)可能存在的技術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種形式為自己及他人牟利。
(9)利用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提供的使用過程中所產生并儲存于應用內的全部或部分數據信息,以各種形式為自己及他人牟利。
(10)宣揚外掛、刷幣、木馬等內容或公開對“天才成語大師”進行負面宣傳。
(11)未經允許利用“天才成語大師”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在現實中盈利,以及其他在行業(yè)內被廣泛認可的不當行為,無論是否已經被本協(xié)議明確列舉。
5.1.2 利用或針對“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進行任何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非法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
(2)提供專門用于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
(3)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4)使用未經許可的數據或進入未經許可的服務器/賬號。
(5)未經允許進入公眾計算機網絡或者他人計算機系統(tǒng)并刪除、修改、增加存儲信息。
(6)未經許可,企圖探查、掃描、測試“ 天才成語大師 ”系統(tǒng)或網絡的弱點或其它實施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
(7)企圖干涉、破壞“ 天才成語大師”系統(tǒng)或網站的正常運行,故意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干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的行為。
(8)偽造TCP/IP數據包名稱或部分名稱。
(9)對“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進行反向工程、反向匯編、編譯或者以其他方式嘗試發(fā)現“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源代碼。
(10)惡意注冊“ 天才成語大師”賬號,包括但不限于頻繁、批量注冊賬號。
(11)違反法律法規(guī)、本協(xié)議、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12)其他未經公司或本協(xié)議授權的行為。
5.1.3 未經公司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允許、協(xié)助任何第三人對本協(xié)議“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中的信息內容進行如下行為:
(1)復制、讀取、采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信息內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傳、增加閱讀量、瀏覽量等商業(yè)用途。
(2)擅自編輯、整理、編排“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信息內容后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原頁面以外的渠道進行展示。
(3)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標識、特殊代碼等任何形式的識別方法,自行或協(xié)助第三人對“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信息內容產生流量、閱讀量引導、轉移、劫持等不利影響。
(4)其他非法獲取或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信息內容的行為。
5.1.4 經公司書面許可后,用戶對“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信息內容的 分享、轉發(fā)的行為的,還應符合以下規(guī)范:
(1)對抓取、統(tǒng)計、獲得的相關搜索熱詞、命中率、分類、策略等相關數據,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上述數據以任何方式公示、提供、泄露給第三人。
(2)不得對“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源網頁進行任何形式的任何變動,包括但不限于“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首頁(profile頁面)鏈接,廣告系統(tǒng)鏈接等入口,也不得對“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源頁面進行任何形式的遮擋、插入、彈窗等妨礙。
(3)不得通過任何程序任何形式進行非法獲取。
(4)不得把相關數據內容用于公司書面許可范圍之外的目的,進行任何形式的銷售和商業(yè)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提供或允許第三方為任何方式的使用。
5.1.5 如果公司有理由認為用戶的行為違反或可能違反上述約定的,公司可獨立進行判斷并處理,且在任何時候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向用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5.2 信息內容規(guī)范
用戶制作、發(fā)布、傳播的信息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社會公共秩序、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七條底線”要求,否則公司有權立即采取相應處理措施。用戶同意并承諾不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下列信息: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 (3)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4)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5)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 (6)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7)煽動地域歧視、地域仇恨的。 (8)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9)編造、散布謠言、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10)散布、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危害網絡安全、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12)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3)對他人進行暴力恐嚇、威脅,實施人肉搜索的。 (14)涉及他人隱私、個人信息或資料的。 (15)散布污言穢語,損害社會公序良俗的。 (16)侵犯他人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內容的。 (17)散布商業(yè)廣告,或類似的商業(yè)招攬信息、過度營銷信息及垃圾信息。 (18)使用本網站常用語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語言文字評論的。 (19)與所評論的信息毫無關系的。 (20)所發(fā)表的信息毫無意義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組合以逃避技術審核的。 (2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2)未獲他人允許,偷拍、偷錄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 (2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險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內容的. 其他含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擾“ 天才成語大師”正常運營或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內容的信息。
5.3 公司設立公眾投訴、問題反饋平臺,用戶可向公司投訴、舉報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違法傳播活動、違法有害信息等內容,公司將及時受理和處理用戶的投訴舉報,以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6.違約處理
6.1 針對用戶違反本協(xié)議或其他服務條款的行為,公司有權獨立判斷并視情況采取預先警示、拒絕發(fā)布、立即停止傳輸信息、刪除評論、音頻、視頻、音視頻等內容、限制賬號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終止提供服務、永久關閉賬號等措施。公司有權公告處理結果,且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相關賬號的使用。對涉嫌違反法律法規(guī)、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司將保存有關記錄,并有權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配合有關主管部門調查、向公安機關報案等。對已刪除內容公司有權不予恢復。
6.2 因用戶違反本協(xié)議或其他服務條款規(guī)定,引起第三方投訴或訴訟索賠的,用戶應當自行處理并承擔可能因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因用戶的違法或違約等行為導致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控制公司、繼承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賠償或遭受國家機關處罰的,用戶還應足額賠償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控制公司、繼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6.3 公司尊重并保護用戶及他人的知識產權、名譽權、姓名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用戶保證,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時上傳的文字、圖片、視頻、音頻、鏈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名譽權、姓名權、隱私權等權利及合法權益。否則,公司有權在收到權利方或者相關方通知的情況下移除該涉嫌侵權內容。針對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權利主張,用戶應自行處理并承擔可能因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如因用戶的侵權行為導致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控制公司、繼承公司遭受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商譽等損失),用戶還應足額賠償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控制公司、繼承公司遭受的全部損失。
7.服務的變更、中斷和終止
7.1 用戶理解并同意,公司提供的“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是按照現有技術和條件所能達到的現狀提供的。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向用戶提供服務,確保服務的連貫性和安全性。用戶理解,公司不能隨時或始終預見和防范法律、技術以及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網絡原因、第三方服務瑕疵、第三方網站等原因可能導致的服務中斷、不能正常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以及其他的損失和風險。
7.2 用戶理解并同意,公司為了整體服務運營、平臺運營安全的需要,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服務/功能的設置及其范圍修改、中斷、中止或終止“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
7.3 “天才成語大師”可根據知悉或掌握的資料或信息獨立決定隨時變更、終止、中止用戶對任何“天才成語大師”服務的使用,無須向用戶發(fā)出任何提前通知,但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協(xié)議約定或用戶與“天才成語大師”的約定需要提前通知的除外。若因用戶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天才成語大師”根據相關規(guī)定終止、中止用戶使用任何“天才成語大師”服務,則“天才成語大師”無需向用戶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要求用戶承擔相應責任。
8.廣告
8.1 用戶充分理解,用戶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及相關服務過程中公司的合作伙伴、第三方供應商會向用戶展示商業(yè)廣告、推廣信息(包括商業(yè)或非商業(yè)信息)。
8.2 用戶充分理解,在用戶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過程中,第三方在“天才成語大師”中投放的廣告、鏈接或者其它形式的推廣內容,均是由其自行提供的,用戶應當自行判斷其真實性,“天才成語大師”對其推廣內容不作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擔保。用戶通過“天才成語大師”或其所鏈接的網站所購買的服務或商品,其交易行為僅存于用戶與該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之間,與“天才成語大師”無關,“天才成語大師”不承擔用戶與該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之間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9.紅包&現金余額及提現
9.1 您理解并同意,"天才成語大師錢包"及活動所記錄提現余額(包括現金及紅包)不同于您本人的存款,其實質為"天才成語大師"發(fā)放的可提現金余額,在您達成提現規(guī)則提現前所有權屬于廣州高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天才成語大師”可能會代扣20%的手續(xù)費,如需扣除手續(xù)費,提現頁面會提示您手續(xù)費金額等相關信息,提現扣除金額減去手續(xù)費后為您實際到賬的金額。
9.2 紅包比例提現
(1)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有權自主制定、變更紅包&現金的發(fā)放數量及提現規(guī)則。
用戶可提現金額=當前滿足條件的最大提現比例*當前紅包賬戶余額,可提現金額達到0.1元方可進行提現。提現比例有多個檔位,需要滿足每個檔位對應的全部條件才能切換到該檔位
(2) 10000元紅包=1元人民幣,通關第3關,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3) 10000元紅包=1.2元人民幣,通關第8關,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2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4) 10000元紅包=2元人民幣,通關第14關,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2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5) 10000元紅包=10元人民幣,通關第30關,累計登錄5天,每天闖5關;等級達到20級,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0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6) 10000元紅包=100元人民幣,通關第50關,累計登錄15天,每天闖5關;等級達到30級,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00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7) 10000元紅包=1000元人民幣,通關第80關,累計登錄20天,每天闖5關;等級達到35級,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000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8) 10000元紅包=10000元人民幣,通關第120關,累計登錄50天,每天闖5關;等級達到40級,且計算賬戶用戶價值大于10000人民幣(根據關卡數、累計時長,觀看廣告次數、是否幸運用戶計算)即可提現
9.3 現金提現
(1) 1元現金=1元人民幣,用戶通過體驗應用獲得現金。提現金額有多個檔位,需要滿足每個檔位對應的全部條件才能申請?zhí)岈F,具體規(guī)則如下:
每次通關都可以提現,10元以上的提現需要累計闖20關;現金余額超過1000元;累計登錄5天,每天闖5關;等級達到30級。預計在線最少500分鐘可完成;
(2) 以上所有提現檔位均不受在線時長、注冊時間限制,沒有提現次數限制,滿足全部條件即可提現;
(3) 請您理解并同意《天才成語大師》系統(tǒng)會隨機產生部分幸運用戶,《天才成語大師》的幸運用戶滿足闖關數的要求,即可按相應的提現比例進行紅包提現;滿足現金余額的要求,即可按相應的金額進行現金提現。
9.4 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您的余額(包括現金及紅包余額)獲得是通過系統(tǒng)bug等非正常渠道獲得,”天才成語大師”有權拒絕相關現金的提現,并將會對賬戶進行處理,嚴重時有權封停賬戶。
9.4 在此聲明,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非“天才成語大師”原因的一切風險,均由您自行承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任何情況下,廣州高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天才成語大師錢包”所發(fā)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您已被事先告知該損失發(fā)生的可能性。
9.5 用戶理解并同意,產品內的“余額(包括但不限于金幣、紅包、積分、元寶等)”是產品內 “虛擬積分”,在用戶提現前所有權屬于廣州高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若用戶連續(xù)30天(包含30天)不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進行活動,公司有權單方將用戶“天才成語大師錢包”余額(包括但不限于金幣、紅包、積分、元寶等)清零。 用戶理解并同意“天才成語大師”的規(guī)則、玩法等由公司制作、發(fā)布,公司有權視產品運營情況對規(guī)則、玩法等進行更新和調整并進行公示,該公示視為將更新和調整后的規(guī)則、玩法等送達用戶。用戶應及時查看,以便了解和更好地體驗“天才成語大師”。 平臺有權單方制定、調整、變更閱讀任意平臺內容、紅色標志平臺內容等活動或任務的獎勵規(guī)則,并享有對玩法和規(guī)則的解釋權。
10.知識產權
10.1 公司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中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軟件、技術、程序、網頁、文字、圖片、圖像、音頻、視頻、圖表、版面設計、電子文檔等)的知識產權屬于公司所有。公司提供“ 天才成語大師”及相關服務時所依托的軟件的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未經公司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過任何機器人、程序或設備監(jiān)視、復制、傳播、展示、鏡像、上載、下載)“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中的內容。
10.2 用戶理解并承諾,用戶在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時發(fā)布上傳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各種形式的內容及其中包含的音樂、聲音、臺詞、視覺設計等所有組成部分)均由用戶原創(chuàng)或已獲合法授權(且含轉授權)。用戶通過“ 天才成語大師”上傳、發(fā)布所產生內容的知識產權歸屬用戶或原始著作權人所有。
10.3 用戶知悉、理解并同意,用戶通過“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上傳、發(fā)布或傳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文字,圖片,視頻,音頻,視頻等各種形式的內容及其中包括的音樂、聲音、臺詞、視覺設計、對話等所有組成部分),用戶授予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控制公司、繼承公司一項全球范圍內、免費、非獨家、可再許可(通過多層次)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復制權、翻譯權、匯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等權利),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當前或其他網站、應用程序、產品或終端設備等。用戶在此確認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權利包括在與上述內容、“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公司和/或公司品牌有關的任何宣傳、推廣、廣告、營銷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開發(fā)內容(全部或部分)的權利和許可。為避免疑義,用戶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權利包括使用、復制和展示用戶擁有或被許可使用并植入內容中的個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標、服務標志、品牌、名稱、標識和公司標記(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營銷或推廣資產、物料、素材等的權利和許可。
10.4 公司為“天才成語大師”開發(fā)、運營提供技術支持,并對“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的開發(fā)和運營等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數據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規(guī)允許范圍內的全部權利。
10.5 請用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私自使用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 “天才成語大師”在內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記、商號、域名、網站名稱或其他顯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統(tǒng)稱為“標識”)。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本條款前述標識以單獨或結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請注冊商標、進行域名注冊等,也不得實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權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權處理該些標識的行為。由于用戶違反本協(xié)議使用公司上述商標、標識等給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1.免責聲明
11.1 用戶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可抗力等風險因素,使本服務受到影響。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出現上述情況時, 天才成語大師將努力在第一時間與相關單位配合,爭取及時進行處理,但是由此給用戶造成的損失 天才成語大師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免責。
11.2 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 天才成語大師對以下情形導致的服務中斷或受阻不承擔責任:
(1)受到計算機病毒、木馬或其他惡意程序、黑客攻擊的破壞。
(2)用戶或 天才成語大師的電腦軟件、系統(tǒng)、硬件和通信線路出現故障。
(3)用戶操作不當或用戶通過非 天才成語大師授權的方式使用本服務。
(4)程序版本過時、設備的老化和/或其兼容性問題。
(5)其他 天才成語大師無法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形。
11.3 用戶理解并同意如有涉嫌借款、投融資、理財或其他涉財產的網絡信息、賬戶密碼、廣告或推廣等信息的,請用戶謹慎對待并自行進行判斷,對用戶因此遭受的利潤、商業(yè)信譽、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的賠償責任。
11.4 用戶理解并同意,本協(xié)議旨在保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維護公序良俗,保護用戶和他人合法權益,公司在能力范圍內盡最大的努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判斷,但并不保證公司判斷完全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判斷一致,如因此產生的后果用戶已經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擔。
11.5 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間接性、后果性、懲罰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罰性的損害,包括因用戶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而遭受的利潤損失,承擔責任。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公司對用戶承擔的全部責任,無論因何原因或何種行為方式,始終不超過用戶因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期間而支付給公司的費用(如有)。
11.6 “天才成語大師”未授權您從任何第三方通過購買、接受贈與或者其他的方式獲得賬號,“天才成語大師”不對第三方交易的行為負責,并且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發(fā)生糾紛而帶來的申訴。
12.未成年人使用條款
12.1 若用戶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用戶應在用戶的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指導下并獲得監(jiān)護人同意的情況下,認真閱讀并同意本協(xié)議后,方可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
12.2 公司重視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請未成年用戶加強個人保護意識并謹慎對待,請在監(jiān)護人指導時正確使用“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
12.3 未成年用戶理解如因用戶違反法律法規(guī)、本協(xié)議內容,則用戶及用戶的監(jiān)護人硬依照法律規(guī)定承擔因此可能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
12.4 未成年人用戶涉世未深,容易被網絡虛像迷惑,且好奇心強,遇事缺乏隨機應變的處理能力,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因此青少年用戶必須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
(1)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
(2)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
(3)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
(4)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12.5 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參照適用本協(xié)議之未成年人使用條款之相關約定。
13. 損失、責任范圍
本協(xié)議所述“損失”“責任”包括直接損失和簡介損失,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受理費、仲裁受理和處理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超旅費、對第三方承擔的責任損失、向第三方追責產生的全部費用、利息和收益損失等。
14. 其他
14.1 本協(xié)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本協(xié)議之任何規(guī)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抵觸而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則這些條款將盡可能按照接近本協(xié)議原條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協(xié)議其它規(guī)定仍應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4.2 協(xié)議的簽署地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qū),雙方就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爭議或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并依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4.3 為給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或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調整、技術條件、產品功能等變化需要,公司會適時對本協(xié)議進行修訂,修訂內容構成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本協(xié)議更新后,公司會在“ 天才成語大師”發(fā)出更新版本,并在更新后的條款生效前通過公告或其他適當的方式提醒用戶更新的內容,以便用戶及時了解本協(xié)議的最新版本,用戶也可以在網站首頁或軟件設置頁面查閱最新版本的協(xié)議條款。如用戶繼續(xù)使用“ 天才成語大師”軟件及相關服務,即表示用戶已同意接受修訂后的本協(xié)議內容。
14.4 用戶和公司均是獨立主體,在任何情況下本協(xié)議不構成公司對用戶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擔保條件,雙方之間亦不夠構成代理、合伙、合營或雇傭關系。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公司保留對于本協(xié)議一切解釋的權利。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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